2015年1月19日星期一

钱钢语象观察:“司法独立”被谁判了死刑?

中国大陆正陷入有关“司法独立”的话语错乱。在18届4中全会精神的宣传中,出现了多篇批判“司法独立”的文章。最近的一次在1月7日,百余网站同时以《张春贤:我们的法治不能走西方“司法独立”的路子》为题,转发了这位政治局委员、新疆自治区书记在人民日报的专论。此文一出,网络哗然。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司法独立”一直是正面口号,现在要推翻此说,重回老路吗?
专政年代的黑词
毛时代政治话语,非红即黑。1949年后中共宣布“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司法独立”遭到批判,成黑色词语。
这是法治理论问题,在当时更是有关执政者与司法关系的现实问题。在公布《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时,当局强调各级法院须接受同级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人民日报,1951.9.5),强调“司法工作必须积极地为政治服务”(人民日报,1951.10.30)。1952年到1953年,司法机关开展“反对旧法观念”斗争。被清算的观点包括:认为县、市长兼任法院院长违反“司法独立”精神;认为院长掌握案件判处是侵犯了审判员权力;认为由军法处办理镇压反革命妨碍了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人民日报,1952.8.22);认为“刑法具有世界性”,在刑法中特别强调“保护个人人身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民日报,1952.10.17);认为“反革命分子的政治权利虽已被剥夺,但并未剥夺其诉讼权”(人民日报,1953.2.17)等。
1954年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第八十三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地方国家机关的干涉”。然而在1957年反右运动中,“司法独立”再遭口诛笔伐。1957年10月9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发表社论《在政法战线上还有严重的斗争》,社论称:
右派分子为了抗拒我们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还提出了所谓“司法独立”、“审判独立”等口号,企图把司法系统同人民民主专政对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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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50年代后,“司法独立”一语在中国大陆被彻底清除。文革中公布的“75宪法”和文革后公布的“78宪法”,有关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文字均删去了“独立”字样。“75宪法”还规定“检察机关的职权由各级公安机关行使”、“检察和审理案件,都必须实行群众路线。对于重大的反革命刑事案件,要发动群众讨论和批判”。直到80年代初,“司法独立”方重新露面,这时它完全转换了颜色。
浅红与浅蓝兼容
笔者曾用下图,示意毛时代结束后的中国政治话语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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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左端的深红是毛式话语,多数被弃用,少数仍露头;浅红是当政者话语,占主导地位;浅蓝是与浅红并存的民间与知识分子话语,更具变革性;深蓝是被禁用的敏感政治语言。
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是这四色相互博弈、此消彼长的历史。每一色块都是动态的。例如“四项基本原则”,在邓时代是热语,属于浅红,但到江、胡时期,已是深红。浅蓝与浅红有微妙的关系:当浅红显得开明,浅蓝便活跃,甚至同一个词语兼具浅红和浅蓝两色;当浅红趋于僵硬,浅蓝便消沉,一些曾被浅红兼容的浅蓝话语还有可能被逐入深蓝禁区——“司法独立”即是一例。
改革开放之初,一批毛时代的黑词“恢复名誉”。人民日报上,“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都成为正面词语。但两者命运不同。“三权分立”很快被逐入深蓝禁区,“司法独立”却进入浅红色块。
1980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委员会宣布成立,主任委员叶剑英(时为中共第二号人物)发表讲话,称在新宪法中,“民主原则、平等原则、司法独立原则应当得到更加充分的实现”(人民日报,1980.9.16)。
1982年通过的宪法(中国大陆习称“八二宪法”)体现了司法独立原则。其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有学者认为,80年代中国法学有多项进展:恢复和确认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论原则;彻底摒弃了“要人治,不要法治”的观点;从理论上论证了“司法独立”的原则(人民日报,1989.1.27)。
1989年9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宣布:“我们绝不能以党代政,也绝不能以党代法”(人民日报,1989.9.27)。江执政的十余年,至少在党媒的字面上,中共表示了对国际公认的司法独立的认同。这一时期,中国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加入WTO,亦在客观上有利司法独立原则的传播。
1999年4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法学家李步云的文章《依法治国的里程碑》。李文提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十条标准:法制完备、主权在民、人权保障、权利制衡、法律平等、法律至上、依法行政、司法独立、程序正当和党要守法。
21世纪头十年,“司法独立”属浅红话语,更是浅蓝话语,随着市场化媒体的兴盛和互联网的崛起,“司法独立”被广泛传播,直到胡锦涛的第二个任期,语象生变。
2008后浅蓝受压
论者认为,习近平上任后,中国舆论全面收紧。检索媒体可知,收紧的过程始于胡锦涛当政后期。2008年,“中国模式”派登台,“普世价值”等浅蓝词语受到挞伐。2009年,中共17届4中全会,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右作出全面部署。全会通过的决定,要求全党自划清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现行基本经济制度同私有化和单一公有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及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的“四个重大界限”。
人民日报为此发表系列文章,其中《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一文, 打响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媒公开批判司法独立的第一枪(人民日报,2010.4.8)。但还只是冷枪。
党内的声音并不一致。2011年4月14日,总理温家宝在中南海向新聘任的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颁发聘书,并同他们座谈。他谈到政策研究的重点,其中包括“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特别要保证司法独立和公正”(人民日报,201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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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大召开前夕,中国政府发布《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称“中国司法改革的根本目标是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可靠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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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大前,浅蓝话语在互联网特别是社交媒体上表现活跃。2012年10月22日,著名媒体人胡舒立在财新网撰文:《司法独立、政改与18大》,作者认为司法改革将成为18大后的改革突破口,“司法改革千头万绪,司法独立是核心内容”。
与许多知识分子的乐观期待相悖,18大后,中国舆论场竟遇寒流。2013年春夏开始“七不讲”,“司法独立”是箭靶之一。
“司法独立”成箭靶
观察政治语象演变,人们看到怪异的图景。在舆论清场的同时,习式“改革”次第登场。18届3中全会和4中全会,其主题“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确为党内外所期待,也令深红极左势力坐卧不宁。但两次全会后,改革舆论势头平平,反改革舆论却大行其道。4中全会后,党媒宣传解读的重点是党对法治的领导。对“宪政”的批判升级,“司法独立”也成为打击的重点。
张春贤在文章中说:
我国法治不同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点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我们的法治不是“三权分立”的法治,不能走西方“司法独立”“司法中立”的路子。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含糊,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人民日报,2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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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诡的是,张文见报次日,人民日报报道了甘肃省出台禁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独立的“十条禁令”。“司法独立”一语,又以正面形象示人。
中共究竟如何对待这一提法?在宣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之际,他们究竟是要坚持司法独立原则,还是决定废弃?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共陆续解禁启用了一批源自西方的词语,包括“市场经济”、“法治”、“人权”等,同时,把一批敏感词锁进禁区,如“多党制”、“军队国家化”、“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可以使用,可能因为该语政治敏感度与前面的深蓝语有微妙分别。进入21世纪,中共最高领导不直接说“司法独立”,但在党代大会的报告中,语义相同的论述始终存在。试比较下列句段:
13大: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14大:保障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进行审判和检察
15大: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保障”改为“保证”,增加了“公正”)
16大: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17大: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18大: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证”改为“确保”)
从赵紫阳、江泽民到胡锦涛,报告中关于司法的表述均有“独立”一词。这一原则在18大后没有改变。
18届3中全会提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18届4中全会同样强调:“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更具体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上述所有表述,毫无疑问,就是80年代初叶剑英所称的司法独立原则,且最新的表述更鲜明具体。18届4中全会是主旨是法治,具体内容与司法改革密切相关,然而全会后,一种对宪政、对权力制约、对制度变革的忧惧似在高层蔓延。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会闭幕不久表示:
我国宪法确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建立在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基础上的,强调的是对案件依法独立审判,与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具有本质的不同。(人民日报,2014.11.7)
这段话,核心是“党的领导”。4中全会后所有的争议,核心问题仍为“党大还是法大”。
中共的政治话语正陷入泥沼。“划清界限”,越划越乱。讲“依宪执政”,不许讲“宪政”;讲“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许讲“司法独立”。依此逻辑,他们将如何对待“法治”、对待“人权”?中共声称吸收人类一切文明成果,如果对每一条全球共同准则,都做如此的清洗切割,他们到底能否真正改革?又谈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旁观者无从判断,是谁要给“司法独立”判处死刑。可以预计的是,公开批判司法独立的战幕一旦拉开,他们信誓旦旦的“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必成空文,权力干预司法将防不胜防,司法改革的所有努力,将付之东流。
 
(作者是香港大学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中国传媒研究计划主任)


















































2015年1月1日星期四

钱钢:2014中国政治语象分析

2014年的中国舆论场,相较上年, 更加板结。经一年多思想清场,主 张政治改革的“浅蓝”词语几乎全被逐 入“深蓝”禁区。当政者的“浅红”话语 全面重组。改革开放前的一些“深 红”口号则被激活。

“宪”字风波

2014年中国大陆最大的话语事件, 是“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两个口号 的失踪、重现、和由此引发的宪政 批判。

这是18大后习近平在纪念现行宪法 施行30周年时提出的口号。2013 年“七不讲”,批宪政,它们在党媒上 跌入低谷。2013年底语象报告,笔 者已注意到“依宪执政”的倏起忽落。 2014年,笔者发现在发行逾千万的 超级大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 讲话读本》中,习谈“依宪治 国”和“依宪执政”的讲话不见了。

同样情形出现在中共4中全会文件起 草过程中。这个关于依法治国的决 定,起草之初有这两个词语,后来 被删,到全会闭幕当天,根据“一位 领导同志”的指示,又匆匆写入(广 州日报,2014.11.6)。

笔者在一篇评论中指出:高喊“依 宪”,未必真爱宪,真守宪,但删 除“依宪”,压制“依宪”传播,则确凿 证明,有一股强大势力,真怕宪, 真恨宪。就在4中全会公报发布当 天,各主要网站同时刊登署名“国 平”的文章《依宪执政与西方“宪 政”不容混淆》,同日人民日报为全 会闭幕所发的社论,也展开了对宪 政的批判。

人民日报是舆论风向标。2013年讨 伐宪政,人民日报(不包括海外 版)表现谨慎,公开批宪政的文章 全年仅两篇。2014年,在4中全会闭 幕前近10个月里,人民日报含有批 宪政内容的文章共5条。然而,全会 结束后的短短两个月(10月24日至 12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13篇此 类文章。其中,11月13日的《中国 依宪执政不同与西方资本主义宪 政》,是该报有史以来首次就国内 政治问题,在标题上使用负面定义 的“宪政”一词。在百度新闻搜索可 见,4中全会前近10个月,标题出现 负面定义“宪政”的文章120条,而全 会后的两个月,此类文章68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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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依宪治国的4中全会刚刚结束, 党媒便迫不及待对“依宪执政”尾随消 毒。对全会精神的宣传,本应充分 阐释“依宪执政”是什么、应如何,结 果却变成“依宪执政”不是什么、不许 如何。这诡异情景,折射了不同力 量对依法治国定义权的争夺。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 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 执政”,4中全会决定中的这句话, 将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作为依法治 国的核心命题。依法治国,必须解 决法治还是人治问题,必须厘清党 与国家的关系。宪法实施,宪法监 督,违宪审查,都是依宪治国题中 应有之义。

对“依宪”,体制内外原有共识,那就 是“制约权力,保障权利”(人民日 报,2012.5.14),这也是对宪政的 一般定义。然而全会后批宪政的舆 论,表现出宣传机器对权力制约的 恐惧。这些文章高调重申党对法治 的领导,鼓励国家权力积极作为; 认为“宪政”是敌对势力颠覆中国的政 治盘算;提出“宪政”一词有特定色 彩,中共不能使用。

“宪政”在中共词典中原是正面词语。 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曾提出“新民 主主义的宪政”。2008年,人大委员 长吴邦国还将“人权入宪”称为“我国 宪政史上又一重要里程碑”(人民日 报,2008.3.22)。

18大以前的中共最高领导人,态度 审慎,不轻言“宪政”,但尚容忍社会 使用这一概念。“宪政”和当今中共使 用的“市场经济”、“法治”、“人权”等 概念,均来自西方。18大前,“宪 政”是可以公开讨论的学术课题,正 面语义的“宪政”在媒体常见,这使执 政者就此议题存有探讨协商的空 间。

2013,“宪政”、“公民社会”被打入另 册。2014年4中全会后,新一轮批判 高潮又起。宪政批判受到几位中共 党内学者抵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 说:宪政不是洪水猛兽(中青 网,2014.10.24)。中国经济体制 改革研究会原会长高尚全说:宪政 非资本主义独有(新浪网, 2014.11.15)。但这些声音,被官 方批宪政的强大声浪吞没。

党语沉浮

在此语境下,中国大陆政治话语发 生诸多演变。2014年,中国大陆若 干政治关键词,在党媒体上彻底转 为负面语,遭到批判,包括上届总 理温家宝曾正面强调的“司法独立”。 同时,当政者自己的话语也在重 组。

2013年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表”、“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 “以人为本”、“政治文明”、“民主政 治”、“党内民主”等8个词语在人民日 报的频度跌到10年最低点,“政治体 制改革”跌到7年最低点。2014年 (截至12月29日,下同),除“民主 政治”和“政治文明”略有回升,其余 继续下滑。“政治体制改革”,达 2002年以来的最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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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任领导人的旗帜性用语,人走 词凉,不足为奇。值得注意的 是,“政治体制改革”及与其相关的若 干词语,在2014年发生了不寻常的 变化——

“政治体制改革”:这是中共13大到 18大历次党代大会都曾提及的口 号。虽然只说不做,已成空言,但 却是必要的门面语,2013年3中全会 也曾提及。2014年4中全会,主旨是 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和政治体制改 革,互为因果。然而全会通过的决 定,不见“政治体制改革”。该语在 2014年人民日报仅43篇文章使用。 而另一个内涵相近的新语句“国家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正迅速 走红,2014年在人民日报的使用篇 数为457(“政治体制改革”在频率最 高的1987年,为348)。江泽民时 期曾用“政治文明”新口号论述政改, 胡锦涛时期用得较多的政改相关语 是“党内民主”。习近平是否要用“国 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 更技术性的新提法,作为政治建设 话语,替代承载着历史积淀、和胡 耀邦赵紫阳密切相关、在党内外易 于激起共鸣的敏感的“政治体制改 革”?

“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这是政改的要义, 核心在“制约”。中共在17大前提出 此语,17大、18大报告均从权力结 构的角度使用这个提法。2013年3中 全会的决定,亦有此说,但局限 于“政府结构”和“行政运行机制” 。 2014年4中全会,此语消失。查全年 人民日报,这个语句仅出现6次。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18大 后,这一比喻被广泛传播。2014是 反腐打虎之年,党内外对依靠制度 反腐的呼声日高,但在强调依法治 国的4中全会决定中,不见这句犀利 的口号。

“权为民所赋”:这是习近平就任总书 记之前说的话。2014年,对习个人 的宣传空前强劲。他在地方和中央 任职时的许多“语录”都在媒体热传, 偏偏这一句被冷落。2014年全年, 人民日报只有4篇文章使用此语。

上述“党语”所受冷遇,可与宪政批判 相联系。上述4句,涉及权力的合法 性来源、权力的制约,恰是“依宪执 政”的支柱。然而舆论管制者对此避 之唯恐不及。4中全会号召法治,会 后的宣传却言多戒律,一只眼看 着“法”,一只眼望着“党”,甚至望着 强人。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房 宁公开提出:“不能把法治神圣化, 把人治妖魔化”(人民网, 2014.12.6)。

4中全会决定色彩驳杂,“政治体制 改革”未写入,一些深红词语也未写 入(如“专政”和“四项基本原则”), 强调党权的保守表述和推进制度变 革的开放性表述并存。笔者从中选 择了8个句段,比较在4中全会后两 个月的传播实况:

A,“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 责任追究制度”。

B,“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 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C,“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D,“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 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 分离”。

E,“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 点”。

F,(党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 动”。

G,“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

H,“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 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检索结果,人民日报的频率高低排 序为:BFACHDGE,慧科的排序 为:ABCHFDGE。两个数据库的相 同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 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均居高(人 民日报第一,慧科搜索第二);“公 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和“必须以规范和 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同为倒数第一和 第二。

笔者还比较了决定中的5个关键 词:“宪法监督”、“以德治国”、“党 内法规”、“人权司法保障”、“党的领 导+依法治国”(在一篇文章中同时 使用两者)。在慧科新闻搜索,频 度最高的是“党内法规”,第二位 是“党的领导+依法治国”,第三位 是“以德治国”。“宪法监督”第 四,“人权司法保障”第五。首位与末 位的比率为3.5:1。在人民日报,频 度最高的是“党的领导+依法治国”, 第二位是“党内法规”,第三位是“以 德治国”。“人权司法保障”和“宪法监 督”频度居第四、第五。首位与末位 的比率为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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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语之凉热,对被迫噤声的自由知 识分子也许已失去意义,但对体制 内仅存的开明力量,却是清晰的负 面信号 。

深红与粗蛮

中国大陆的语象图幅上,始终存在 着一方深红,它属于改革开放前30 年的话语体系。一些词语在邓小平 时代和后邓时代似已寿终正寝,但 在2014,却纷纷复活:

“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此语 出自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王伟 光。2014年9月,王在《红旗文稿》 第18期刊文《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 不输理》,该文强调“无产阶级专政 是作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实行阶 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斗争仍是当今 的“主线索”,“不可能熄灭”。

“反党反社会主义”。2014年12月, 《红旗文稿》第23期刊文《维护微 博意识形态安全必须纠正的几种倾 向》,提出在互联网上“要严厉打击 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色地带’”。

“刀把子”。这是毛时代用语,特指专 政机关。2014年1月9日,人民日报 评论员文章《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政 法工作的领导》称:“政法机关作为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是 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必须置于 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次日,媒体发 表公安部部长讲话《政法机关是党 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刀把 子”是一种粗蛮话语。2014,粗蛮话 语有蔓延之势。

“不允许吃共产党的饭,砸共产党的 锅”。2014年1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 原部长张全景在《红旗文稿》22期 刊文,称“有的党员披着共产党员的 外衣,干着反对共产党的勾当,吃 着共产党的饭,砸共产党的锅”。“污 蔑党、污蔑党的领袖,其危害比贪 污几百万元还要大”。一些媒体由此 衍伸出“砸锅党”一词,并由“砸锅”衍 伸出“砸碗”。解放军报称:“对那些 吃党的饭砸党的锅的人,不但不能 给饭吃,还必须夺下他的饭碗;‘砸 锅’者肆无忌惮,‘砸碗’就决不能手 软!”(解放军报,201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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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言论在互联网上有异乎寻常的 热传。2014年,“敌对势力”(含同 义语“境外势力”、“外部势力”等) 和“颜色革命”成为活跃词语。“敌对 势力”(含同义语)在人民日报的出 现频率为120,高于2013年的 98。“革命”原是中共词典里的第一 红词,冠以“颜色”,性质颠倒,变成 了“反革命的革命”。在人民网搜索标 题出现“颜色革命”的文章,发现世界 上并无颜色革命发生的2014年,竟 是该词在中国的井喷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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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场上的烈性词语,编织成一种 论述:鬼影幢幢,祸乱将至,令人 不知今夕何夕,恍若回到四面树 敌、时刻防范资本主义复辟的全面 专政年代。

* * * * *

这是中共18大以来笔者第二次发表 年度语象分析。18大闭幕时,我和 港大学生解析大会报告,曾判断“保 守势力仍很强大,中国的政治体制 改革难有实质性推进。”两年的事实 表明,岂止“难有推进”,至少在舆论 控制上,人们已看到实质性倒行。 纵观两年,改革开放30多年形成的 启蒙话语、政治改革话语,正面临 前所未有的冲击。3中、4中两个全 会的制度改革努力,被极左意识形 态强力消解。执政者似乎正从邓后 退——但很少人相信,他们可能全方 位回到毛。纷纷复活的深红话语, 似乎更像是有人借用来吓人整人的 残刀断剑。执政者会走一条非邓非 毛的道路吗?那会是一条什么样的 道路?这是未来语象观察的要点。

本文的英文版来源于:http://cmp.hku.hk/2014/12/30/37469/

相关链接:

钱钢:《依宪治国为什么不见了》

http://www.zaobao.com/special/re port/politic/cnpol/story20140903-384770

钱钢:《2013中国政治语象分析》

http://www.zaobao.com.sg/specia l/zbo/story20131231-294435

钱钢:《领袖姓名传播强度观察》

http://app3.rthk.hk/mediadigest/c ontent.php?aid=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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